病人如果因為洗腎或者在做procedure而延後給藥,未取用的醫囑還能取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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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CE 在醫囑後 10 小時內還可以取藥,超過 10小時需請醫師重新開立醫囑。其他頻率之長期醫囑(例如: QD、Q6H…)任何時間皆可取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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